徵才機關 |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長 |
職系 | 教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6-26~2017-07-04 |
資格條件 |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二、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三、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綜理規劃交流服務課課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106年07月04日前,逕送件或郵寄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人事室收;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請至本處網址:http://www.tcyd.gov.taipei/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