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8-16~2019-08-2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必具有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三、具Microsoft Office文書處理能力。四、具公文寫作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民政課掌理之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新北市烏來區忠治里新烏路五段11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方式:1.意者請於108年8月26日前將應徵資料掛號郵寄:新北市烏來區忠治里新烏路五段111號新北市烏來區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里幹事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6616442轉118賴小姐。2.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下載,正本請黏貼照片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明。 (3)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證明(無則免附)。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甄試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須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備取期限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三、工作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本職缺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無條件解僱。(預計約108年12月中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