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04-10~2019-04-15 |
資格條件 | 專科畢業並具1年以相關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本所公建課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所(臺中市霧峰區本堂里大同路2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貼妥照片)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分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4.相關專長證照影本(如有請併附)於108年4月15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業務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以掛號郵寄臺中市霧峰區公所人事室(413臺中市霧峰區本堂里大同路20號,聯絡電話:04-23397128轉711、713)。上述應徵資料請以A4紙張及信封裝訂,格式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另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負。 五、其他: (一)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期滿本所得視工作表現或經費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34,916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欲退件請檢附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恕不退回)。 (三)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本所公建課吳課長,電話:04-23397128分機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