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徵求 電力工程技士職務代理人~2017-08-23

徵才機關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電力工程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7-08-09~2017-08-23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所列情事者。
(四)熟悉電腦操作(含網路),能立即上班及具學校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具備業務相關證照尤佳。
(六)具工作熱誠、溝通協調能力。
(七)歡迎具身心障礙資格或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不符合資格條件(一)至(三)者請切勿應徵,如錄取後始發現有此類情事者,立即解
除約僱。
工作項目 (一) 辦理相關業務與設備管理(高低壓電力、給排水、污水與飲用水、消防、監視系統、空調、照明等)。
(二) 節約能源相關業務。
(三) 學校事務支援。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花蓮市府前路2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簡章,網址:http://www.hlis.hlc.edu.tw
(二)報名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連絡電話:03-8226108轉6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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