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電力工程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7-08-09~2017-08-23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所列情事者。 (四)熟悉電腦操作(含網路),能立即上班及具學校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具備業務相關證照尤佳。 (六)具工作熱誠、溝通協調能力。 (七)歡迎具身心障礙資格或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不符合資格條件(一)至(三)者請切勿應徵,如錄取後始發現有此類情事者,立即解 除約僱。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相關業務與設備管理(高低壓電力、給排水、污水與飲用水、消防、監視系統、空調、照明等)。 (二) 節約能源相關業務。 (三) 學校事務支援。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花蓮市府前路2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簡章,網址:http://www.hlis.hlc.edu.tw (二)報名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連絡電話:03-8226108轉622、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