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徵求 科員~2019-12-31

徵才機關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教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9-12-24~2019-12-31
資格條件 一、需具備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圖書館小論文、讀書心得及圖書館主任會議。
二、績優圖書館及推動閱讀優秀教師等業務。
三、教務及工作會議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聯絡E-Mail e-p122@mail.k12e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期限:108年12月24日至108年12月31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以下證件資料,依序以長尾夾固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職缺外補案報名表」及其附表(請至本署網站「各類資料下載區」/單位:人事室,按查詢下載報名表電子檔,網址:http://www.k12ea.gov.tw/ap/download.aspx列印)。報名表中考試、最高學歷、年資、考績、獎懲、訓練及進修、外語能力等項目均應填列,評分欄免填,需簽章,電子檔(WORD檔)並請傳送至e-p122@mail.k12ea.gov.tw。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如具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人員身份者,請檢附相關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及歷任職務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獎懲令(由人事單位開具證明之獎懲明細亦可,惟須加蓋單位戳章以明權責)、最近5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英語能力等資料影本。應徵者亦可使用系統之"我要應徵"功能,線上填寫簡歷及履歷表,並上傳公務人員履歷表無法呈現的資料或證明文件(使用本功能者,請務必校對人事資料再送出,以確保正確性)。
四、如尚未經銓審「教育行政」職系有案或非「職組暨職系一覽表」內同職組得相互調任者,須檢附銓敘部職系專長認定函。
五、除報名表及履歷表外,其餘請附影本並請雙面列印。
*請務必於信封外註明"應徵高中職組入學科科員"及應徵者姓名、聯絡電話,郵寄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編制任免科)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4-37061511),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備註:應徵者經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後,提本署甄審委員會審議。未獲通知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