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0名(擇優錄取)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2-13~2018-02-27 |
資格條件 | (一)年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 (二)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檢查標準如甄選簡章第十點(錄取報到當日繳交)。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
工作項目 | 擔任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須檢具文件及報名相關規定請自行至本所網站首頁/電子公布欄/就業資訊(http://www.tpj.moj.gov.tw)下載。 (二)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電洽:02-22611181分機283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