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徵求 職務代理人(約僱5等)~2022-06-16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職務代理人(約僱5等)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6-10~2022-06-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需配合加班。
工作項目 1、辦理違章建築認定及拆除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新北市新莊區樹新路222號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採通訊報名,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徵才網頁(https://www.teardown.ntpc.gov.tw/home.jsp?id=9a82909484ee3b60)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2、工作期間:通知上班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3、有意報名者請於111年6月16日前將應徵資料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新莊區樹新路222號7樓人事室吳小姐收(以郵戳或本大隊收件章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4、錄取者須於報到日繳交符合職安法令規定由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指定之醫療機構(請至勞檢處勞工健檢網站查詢)健檢報告正本(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大隊新進人員報到時,應檢附規定之體格檢查報告。)。
5、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6、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大隊得予從缺。
7、聯絡人:吳小姐02-22075911轉分機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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