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13~2022-09-22 |
資格條件 | 一、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二)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三)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不得陞任之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迴避任用、第28 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三、擅長電腦辦公室系統(Word、Excel 及Power point 等)操作。 四、男性須服畢或免服兵役。 五、能配合業務加班或假日加班者且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六、英檢相關測驗及格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1.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2.社區醫療預防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3.個案管理與訪視。 4.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15號 |
聯絡E-Mail | person816@healt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1年9月22日(星期四)前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 二、繳附證件: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執業登錄年資證明) (四)考試及格證書(考試院專技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五)經歷證件: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離職證明(無則免附)及部分工時經歷須附工作時數證明(無則免附) (六)英文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 請將第二點繳附證件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上傳(履歷表除外),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四、 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五、 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與甄試方式預定111年9月26日(星期一)下午5 點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dahc.gov.taipei/),不另行通知。 六、 聯絡電話(02)27335831轉6225黃小姐、6232曾護理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