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代)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9~2023-02-03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具公部門社會福利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有關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天然災害調查救助及宣導與慰問(含災民收容、多氯聯苯) 二、模範父母親、好人好事、鑽石婚及金婚等活動 三、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市急難救助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公所(437007臺中市大甲區⺠權路5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面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社會課課員職務代理人)」於112年2日3月(星期五)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 請檢附以下報名文件: (一)本所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徵才公告下載,完整填寫並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加註僅供應徵使用) (四)相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二、報名人員經本所資格審查符合擇優錄取,本所亦得視情形擇優辦理面試。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三、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聯絡電話:04-26872101分機411蔡小姐;工作問題請洽04-26872101分機101李課長。 其他: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4月20日止。請假人員請假期滿或銷假上班之前一日,本約僱人員應即離職,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僱用期間薪資: 以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約為129.7*280=36,316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等自付額保及勞退等自付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