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擇優候補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2-07-20~2022-07-2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歷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台語溝通能力。 三、具汽車或機車駕照及駕車能力。 |
工作項目 | 1.漁業資源保育(刺網漁業、封溪護魚、拖網漁業、網具類漁具禁漁區、鰻寮及鰻苗漁業等管理)業務。 2.生態調查、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及專用漁業權查詢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所(宜蘭市中山路三段219號)及其他指定地點。 |
聯絡E-Mail | ae1021@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者請於111年7月26日17時前將下列資料送(寄)達【宜蘭市中山路三段219號,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海洋及養殖資源股)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缺。】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四)汽(機)車駕照影本。 (五)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六)相關專長證照:如外語能力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繳)。 以上影本證件資料請採用A4規格,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亦同。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候補1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 3個月,自動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四、僱用期間: (一)自111年8月1日起至職務代理職缺之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工作日止(預計至112年3月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二)本項職務係提報地方特考考試缺之職務代理人,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僱用之約僱人員,如考試放榜錄取人員報到經本所主動通知,應即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報酬:約僱4等250薪點(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台幣129.7元),月薪約新台幣32,425元。 六、聯絡電話:03-9252257,聯絡人:海洋及養殖資源股陳先生(分機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