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3~2023-01-29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四)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
工作項目 | (一)綜合規劃業務 (二)行政革新、便民服務措施之規劃及管制考核等業務。 (三)公文查催、管制及查核。 (四)研究、創新及發展。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大園區公所) |
聯絡E-Mail | 80011669@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政策,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1.意者請於限期內登入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勾選本職缺公告,請逐項檢視並確認個人簡歷、履歷資料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另上傳照片,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附件(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筆銓審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7)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論,恕無法參加甄選。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 (三)本所擇優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1~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所其他職責程度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應徴相關問題請洽03-3867703#283蔡小姐;工作內容問題請洽03-3867703#200張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