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徵求 課員(現缺)~2022-06-28

徵才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現缺)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6-15~2022-06-28
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位。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
三、具關務人員高級關務員官稱任用或轉任資格。
四、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限制轉調情事。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初任薦任關務人員者,依據關務人員人事條例第15條規定,以高級關務員3階(薦任第6職等)本俸1級起敘,並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7條規定提敘俸級。
※另關務人員官階之晉陞,須以關務人員任本官階辦理之年終考績,始得取得同官稱高一官階之任用資格。例如:某甲經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初任薦任關務人員後,須再以高級關務員3階辦理之年終考績,達2年列甲等或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始得陞任高級關務員2階(薦任第7職等)。
工作項目 辦理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人事業務。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
聯絡E-Mail 006882@custom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上傳系統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視成績酌增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3)3834265轉524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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