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徵求 助理工程員~2023-03-08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助理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3-03~2023-03-0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者。
三、具備道路工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實務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土木工程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甲仙工務段(高雄市甲仙區文化路13號)
聯絡E-Mail amy1119@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2年3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以下資料掃描檔: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件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等,無則免附)。二、報名人員將先行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註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四、本職缺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五、聯絡方式:08-7893456分機1505;人事室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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