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高等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0~2023-12-31 |
資格條件 |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且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具有職業小客車及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本署之公務車輛駕駛及其他臨時派遣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高等檢察署(含第一、二、三辦公室) 機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
聯絡E-Mail | p05mo@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總務科書記官陳淑娟 02-23713261轉6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