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徵求 技術師~2023-01-16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約聘人員6等280薪點
職稱 技術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1-09~2023-01-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備辦理民眾檢舉、申訴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熟悉Office操作
4.工作認真、主動積極、品德操守良好
工作項目 1.辦理民眾檢舉、申訴案件
2.網路販售不安全商品之處理
3.其他綜合性業務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各1份(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寄臺北市濟南路1段4號第五組黃小姐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112年1月16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黃小姐(02-23431998)
二、請應徵者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於「最新消息」/「徵才公告」/「本局第五組約聘技術師徵才報名1名」項下進行線上報名。本職缺除於網路報名外,仍應郵寄履歷表及證明文件始完成報名程序,未於規定期限內寄送報名表件者,視同報名無效。
三、聘用期限至112年12月28日止,即行解聘(本缺為育嬰留職停薪缺)。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待遇: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6等280薪點,36,316元。
五、另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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