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徵求 技佐~2023-01-30

徵才機關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3-01-05~2023-01-30
資格條件 1.具有國內外大專院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以上學歷。
2.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土木工程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3.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所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辦理其他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昌路2號)
聯絡E-Mail a710011@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意者請於112年1月30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下列證明文件或資料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無法參加甄選,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
二、甄選方式採資歷審查,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
五、本所聯絡電話:(08)8662714#157、聯絡人:黃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