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中央印製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分類第7職等以下 |
職稱 | 會計管理員(師)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22~2022-10-07 |
資格條件 | 1.學士(含)以上畢業。 2.具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以上「會計」、「審計」、「財稅行政」、「金融保險」等類科及格,實授薦任六職等以下現職人員。 3.具有預、決算編審經驗者更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2.權益事項: (1)中央印製廠係實施用人費率單一薪給之國營事業機構,人員進用遷調、考核獎懲、退休撫卹及資遣,依「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規定辦理,不送銓敘機關審定。 (2)錄取人員依「中央印製廠人員進用作業及核薪要點」並得參照銓敘部所訂「各類人員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提敘俸級對照表」辦理敘薪。 (3)獎金:依「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辦理。 (4)保險:依「公教人員保險法」、「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及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被保險人保險俸〈薪〉額標準表」及「全民健康保險法」辦理。 (5)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採計年資核給日數。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 |
聯絡E-Mail | carolchen@mail.cep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實填寫)、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5年(106-110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2.上述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111年10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231062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中央印製廠人事室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215-6789轉174。 3.未寄書面資料、逾期或資料不齊恕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者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