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2-10-04

徵才機關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2-09-29~2022-10-04
資格條件 (一) 高級中等/職業學校以上畢業(如為外國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二)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三)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之情形及「公職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一)推行政令、家戶聯絡訪問、反映民意。
(二)辦理里辦公處證明事項、里辦公處之印信典守與公物之管理維護。
(三)辦理市容查報、社會福利救助、法定通報事項及災防、役政事項。
(四)辦理里集會、鄰編組事項及各項里鄰業務。
(五)其他依法令應行協助或辦理臨時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83062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或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472號6樓)
聯絡E-Mail hsieh363@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信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以郵戳為憑,並以A4格式備妥以下資件依序裝訂,於期限內寄至本所人事室,所附資料影本應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或蓋章」,未註明者視為資料不齊全。
1.甄選報名表。【本所網頁(https://fsdo.kcg.gov.tw)/徵才公告下載,並於報名表下方親自簽名】。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本所網頁/徵才公告下載】
3.具結書。【本所網頁/徵才公告下載】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機車駕照、行照影本。
7.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或證照影本。
(二)其他事項:
1.本職缺所代理職務為民政課里幹事侍親留職停薪所遺職務,僱用期間:自府函同意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惟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應即停止僱用)。
2.月支報酬為約僱三等22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28,534元。
3.本甄選案,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
4.錄取人員需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得生效。
5.經初審符合報名資格者,視學歷、經歷擇優適者面試或因應防疫需要採電話訪談,如採面試,相關資訊以電子郵件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應徵者均不適合時,本職務得予從缺。
6.應徵者所檢附之證件不符合規定、資料未依限送達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補件。且如有偽照、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倘已發布僱用契約書者,將其撤銷,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7.人事室聯絡電話:07-7422111分機363解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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