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月薪36,316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26~2022-10-0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項目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須具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規定之各款情事者。(無雙重國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各項社會福利業務及補助。 二、社勞行政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1年10月1日(含)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如無註冊帳號請先註冊,確認履歷內容(含自傳,並傳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各項資料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確定應徵」,請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2、相關須上傳資料如下,將各項文件掃描合併成一PDF檔案,完整上傳,未附之證件不再通知補件,視為無該筆資料。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 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工作地點: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3樓(臺中市大里區公所社會課) |
聯絡E-Mail | tmyan@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到職日起至111年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2年3月下旬),惟僱用原因消滅(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以e-mail或電話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列候補名額數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3、洽詢電話:〈04〉24063979#331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