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24~2022-05-31 |
資格條件 |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或相當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無限制轉調情形,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3.具有主動積極之敬業精神及溝通協調能力。 4.具文書、研考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列管、追蹤人民申訴案件。 2.局務會議、處務會議資料彙整。 3.出版品管理及銷售。 4.為民服務品質改善、列管、追蹤。 5.年度工作計畫綜整、議會工作報告資料彙整。 6.公文管考及稽催、兼辦政風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 |
聯絡E-Mail | tm-aakileve@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貼照片)2.現職派令或最後1筆派令3.最後1筆銓審函(無則免附)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考試及格證書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以上請依序掃描為1個PDF檔,於111年5月31日上傳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疫情期間不受理紙本,敬請見諒)。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處網站,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2-25775931分機330。相關工作內容請洽秘書室李主任;電話:02-25775931分機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