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3-01-06

徵才機關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1-03~2023-01-06
資格條件 一、 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 具擬任職務調任資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調解、法律扶助及協同法律諮詢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聯絡E-Mail libby831@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 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
(一)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不得空白,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繕登】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國民身分證、現職派令、現職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如英檢證書)等影本掃描檔完整上傳,請一律註記資料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二、 資格條件由本所進行書面審查,所送證件不齊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其他事項:
一、 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二、 經甄選錄取人員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人:人事室-蔡小姐、電話:07-631117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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