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求 技士~2023-03-31

徵才機關 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21~2023-03-31
資格條件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三、具團隊精神、能配合業務加班,任事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PowerPoint、Excel等相關軟體運用者;具採購、總務、庶務及衛生稽查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採購、總務、庶務、辦公室管理等行政業務
二、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三、社區醫療預防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四、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15號
聯絡E-Mail person816@healt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作業報名:一律採線上應徵(其餘方式不予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搜尋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未達3年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或其他相關資料(以上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上傳資料不齊,恕不受理報名。
二、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工作內容如有疑義, 請與健促組聯繫(請撥:02-27335831分機6261朱組長);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請撥:02-27335831分機6225黃小姐)。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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