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1~2023-03-31 |
資格條件 |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三、具團隊精神、能配合業務加班,任事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PowerPoint、Excel等相關軟體運用者;具採購、總務、庶務及衛生稽查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採購、總務、庶務、辦公室管理等行政業務 二、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三、社區醫療預防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四、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15號 |
聯絡E-Mail | person816@healt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作業報名:一律採線上應徵(其餘方式不予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搜尋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未達3年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或其他相關資料(以上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上傳資料不齊,恕不受理報名。 二、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工作內容如有疑義, 請與健促組聯繫(請撥:02-27335831分機6261朱組長);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請撥:02-27335831分機6225黃小姐)。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