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3-02-09~2023-02-1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三)具稅捐稽徵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稅捐稽徵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市府前路19號(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
聯絡E-Mail | la@mail.hlt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2年2月16日止,親送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花蓮縣地方稅務局人事室收,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9號(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 (1)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附正面脫帽相片2吋彩色照片1張】(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經歷證明影本。 (5)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6)男性請繳退伍令。 (7)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原住民族證明。(優先錄用)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2. 證件不齊或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聘用期限:自實際進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本計畫經費執行完畢止,屆時自動卸職不得異議。 4.待遇:僱用期間以5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6,932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5.本次公開甄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局網站。 7.聯絡電話:(03)8226121#141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