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徵求 護理師~2022-12-16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22-12-12~2022-12-16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具備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 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科系(所)畢業。
(二) 證照及護理能力進階:
1.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2.具N2(含)以上護理專業能力進階證書尤佳。
(三) 經歷:
1.須現職地區醫院(含)層級以上臨床護理業務服務滿6年以上或現職區域醫院(含)層級以上臨床護理業務服務滿3年以上。
2.有加護病房臨床經驗尤佳。
3.為配合公醫政策推動,具公立醫院臨床護理服務經驗尤佳。
(四) 護理專業:
1.具備有效期內之急重症加護護理、血液(腹膜)透析、手術室護理、長期照護、精神衛生護理或安寧緩和療護等業務相關訓練證書尤佳。
2.具效期內ACLS、ETTC、PALS及NRP等專業訓練證書尤佳。
3.具護理、管理或長照相關論文或海報發表尤佳。
工作項目 護理科臨床護理業務(需輪值夜班)。
工作地址 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聯絡E-Mail n68475@nant.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繳交證件:
(一) 填寫報名表(請貼妥相片):
有意者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 nant.mohw.gov.tw)首頁/關於本院/各單位介紹/人事室/檔案下載/下載「111年護理師(師三級)甄選」報名相關表件。
(二) 備齊下列證明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公務人員高普考、專技高普考或檢覈考及格證書)
4.護理師證書。
5. N2以上護理能力進階證書。
6.服務經歷證明:須現職地區醫院(含)層級以上臨床護理業務服務滿6年以上或現職區域醫院(含)層級以上臨床護理業務服務滿3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請詳列服務機關、服務單位及服務年資,年資計算至111年12月31日止。
7.相關專業證書:有效期限內之急重症護理、血液(腹膜)透析、手術室護理、精神衛生護理或安寧緩和療護等業務相關訓練證書、ACLS/ETTC /PALS/NRP證明或其他表現優良之證明文件。
8.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非現職公務人員免附)。
(說明:上列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蓋私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並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若資料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證明文件未附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連同證明文件請於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人事室簡小姐收。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公職護理師】。
三、備註:
1.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
2.初審未通過者,將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資料未備齊全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3.未獲通知參加甄選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索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4.聯絡人電話:049-2231150*2235人事室簡小姐。
5.本院為無菸無檳醫院,未來如進入本院服務者,應遵守本院無菸無檳政策(環境、文化)及相關禁菸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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