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稱 | 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28~2022-11-07 |
資格條件 | 1.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 孰悉文書處理及電腦WORD、EXCEL及POWERPOINT操作,具公務機關學校人事工作經驗者尤佳。 4. 態度積極、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認真負責、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
工作項目 | 1.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鶯歌火車站前)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11年11月7日當日送達。含非編制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鶯歌區公所網站/首頁/徵才訊息項下下載)、國民身分證及汽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影本郵寄鶯歌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秘書室)亦可親送至鶯歌區公所收發室,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而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恕不受理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2.僱用期間至112年8月31日或同仁回職復薪前一日止,月薪為新臺幣25,800元整(含勞健保自付)。 3.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以從缺。 5.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2)26780202分機264。 6.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人事室臨時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