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薪資約36,316元) |
職稱 | 約僱技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22~2022-06-29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認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經驗者。 2. 曾辦理或協助辦理地政事務所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或擔任服務櫃檯(具測量相關法令知識)達1年以上實務經驗者尤佳。 3.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職務調整工作者。 4. 具電腦及文書作業能力及繪圖軟體基本操作者尤佳。 5.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不得僱用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1.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法院囑託勘測案件。 2. 公文承辦。 3. 收件檔管等內業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163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5樓(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a16040520@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11年6月29日前將畢業證書與相關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及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並詳填學經歷、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親送或掛號郵寄送達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6樓)林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技士」職務,逾期不予受理。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本職缺係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2年3月下旬);惟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4.工作報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薪資36,316元。 5.聯絡電話:02-28812483轉505林小姐。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鄭課長分機201。 6.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1名,若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所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得由候補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