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 徵求 編審(本職缺係佔法務部矯正署職缺,派在會計室服務)~2020-02-11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編審(本職缺係佔法務部矯正署職缺,派在會計室服務)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0-02-06~2020-02-11
資格條件 (一) 大專(含)以上會計或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或曾任主計職務者。
(三) 現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四) 熟諳主計法規及政府採購法尤佳。
(五) 具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加班、積極任事。
工作項目 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
聯絡E-Mail 00337@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應徵,說明如下:
(一)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核對個人資料及登打簡要自述,依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請於109年2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語言能力證明、訓練進修及其它與所訂資格條件相關之證明文件等檔案。
(二)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連絡電話:法務部矯正署會計室葉小姐,電話03-3188520。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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