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1-01-30

徵才機關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1-26~2021-01-3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職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農業課經建行政職系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4段247號。
聯絡E-Mail k111108a@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規定: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線上報名:於110年1月30日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
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並將下列證明文件 完整上傳,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請務必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正確並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或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二)其他:
1. 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3.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4-26352411轉1152 姚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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