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26~2021-01-3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職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農業課經建行政職系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4段247號。 |
聯絡E-Mail | k111108a@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規定: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線上報名:於110年1月30日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 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並將下列證明文件 完整上傳,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請務必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正確並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或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二)其他: 1. 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3.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4-26352411轉1152 姚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