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1-01-15~2021-01-21 |
| 資格條件 | (1)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符合擬任出缺職務職系職等之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 (3)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臺中市東勢區北興里豐勢路518號) |
| 聯絡E-Mail | kao4903@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我要應徵」,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於110年1月21日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請檢具下列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或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另若有英語或客語能力檢定證件亦請一併檢附)。 (2)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於必要時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聯絡電話04-25872106分機30詹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