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北門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學生宿舍非編制生活輔導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2員。備取:4員。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15~2021-01-21 |
資格條件 | 一、報名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溝通表達能力佳、有服務熱忱。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四) 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五) 同意本校至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詢有無犯性侵害罪防治法第 2 條第 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判決確定,及有無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情事 。 二、限制條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符報名資格。 (一)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四)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五)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六)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七)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八)經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者。 (九)曾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者。 (十)曾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者。 |
工作項目 | (一)住宿設施之管理、維護及住宿學生(含體育班學生)之輔導。 (二)宿舍外環境整理、督導及協助住宿學生內務檢查。 (三)住宿學生安全、作息管理及住宿學生臨時疾病或緊急事件之協助處理。 (四)住宿學生家長及導師之聯繫。 (五)遵守本校及主管機關安排之值勤任務。 (六)住宿學生防疫保健(含體育班學生)業務全般事宜 (七)其它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址:國立北門高中: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269號 薪資待遇:月支給新台幣36,300元,按月計酬,於次月10日前給付,勞保費、健保費等費用,雇主負擔部份由本校繳納,自付部份由個人薪資扣繳。 |
聯絡E-Mail | a0989852185@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電話06-7222150轉280;聯絡人:人事室梁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