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0-01-31

徵才機關 花蓮縣富里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0-01-15~2020-01-3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二)熟悉WORD、EXCEL 等電腦軟體操作,如具有採購證照、勞安證照或公共工程等相關證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之一者。
(四)為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徵具有原住民者及身障人士優先。
工作項目 辦理建設課及農業課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工作地址 花蓮縣富里鄉中山路376號。
聯絡E-Mail wenhui0202@ful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證件: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填寫自傳及貼上相片、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證明或工作證明資料佐證影本等各1份。
(二)報名方式:於截止日前親自或委託送至本所人事室,或以掛號郵寄「花蓮縣富里鄉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本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建設課技士),並請於截止日前寄達本所(不以郵戳為憑,請注意送達或寄達之時效,應於截止日前完成)
(三)報名地址:花蓮縣富里鄉中山路376號。
(四)本次甄選錄取2名,證件不齊或逾期者不受理報名,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必要時電話通知實施面試。
(五)錄取後須查驗文件正本,如查明所檢附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除撤銷錄取資格外,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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