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1-03-23~2021-03-30 |
資格條件 | 1、年滿20歲以上,身心健康,能勝任掩埋場工作及清潔隊垃圾清運等各項工作。(男性需役畢 ) 2、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 |
工作項目 | 1.掩埋場業務 2.清潔隊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豐鄉掩埋場、清潔隊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陳先生或鄭小姐 聯絡電話:03-55964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