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佐(預估缺)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8-11~2021-08-18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公務人員委任第3職等以上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 2、無特考特用限制或限制轉調之情形,並經銓敘審定合格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相關業務。 2、法院囑託測量業務。 3、地籍圖重測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434028臺中市龍井區沙⽥路4段185號) |
聯絡E-Mail | ad1414@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有效期間內依下列⽅式報名: (⼀)⾄⾏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成1個PDF電⼦檔完整上傳: 1.公務⼈員履歷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學歷證件影本。 4.現職派令及最近⼀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採購證照、英文檢定能⼒證書。(無者免附) ⼆、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資料者,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夜間聯絡電話、⼿機號碼。 三、甄審通知: (⼀)經書⾯審查合格者擇優⾯試,時間另⾏通知。⾯試後,從應徵⼈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員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内有效,另本預估缺預計於110年12⽉3⽇出缺。 (三)未獲通知⾯試或錄取者將不另⾏通知。 (四)聯絡電話:04-26367150轉520張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