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暖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佐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0-09-09~2020-09-18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暖暖區公所(基隆市暖暖區東勢街2號) |
聯絡E-Mail | nnperson@mail.kl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09年9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應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繕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同意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及點選「我的應徵」功能鍵,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檔案後上傳。 (一)最近1次派令。 (二)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應含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 (三)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 (六)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七)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2)24579121分機203,人事室顏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