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長治鄉公所 徵求 技士~2021-12-14

徵才機關 屏東縣長治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1-11-29~2021-12-1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土木或建築相關證照者為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不得陞任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建築土木工程規劃設計、採購、履約管理及驗收結算保固事項。
二、建、使執照核發。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長治鄉公所 (屏東縣長治鄉進興村潭頭路1號)
聯絡E-Mail a560014@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作業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一)現職派令(二)銓敘部現職審定函-(必含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 (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五)最近5年年終考績通知書,以上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職缺擬列正取1名(預估缺)、擇優備取至多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長治鄉公所人事室史小姐(聯絡電話:08-7368215分機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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