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月薪新臺幣34,916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地籍圖重測計畫)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11-03~2021-11-10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歷。 (二)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內政部或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委託辦理招訓地籍測量人員訓練班結訓證書者。 2.領有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委託辦理招訓地籍測量人員假日訓練班「重測導線及圖根測量實務」、「重測地籍調查作業實務」及「重測套圖、面積分析實務及成果檢查」等4門課程之訓練合格證書者。 3.大學測量工程、測繪工程、測量及空間資訊工程、土地測量與資訊系所畢業。 4.具主辦重測業務地籍調查(或測量)3年以上之實務經驗。 5.取得地籍測量甲級技術士證,且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 6.取得地籍測量乙級技術士證,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7.符合測量技師考試第1或第2項條件人員。 8.修習測量技師考試資格第2項所列相關課程3學科(平面測量領域相關課程為必要學科)以上,並取得證明文件人員。 9.具協辦重測業務地籍調查(或測量)5年以上之實務經驗人員。 備註:第1項至第8項為第一階段資格條件,第9項為第二階段資格條件;具第一階段或第二階段資格條件者均可報名,但以第一階段資格者優先通知面試;如無符合第一階段資格人員,才通知第二階段資格者面試。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所轄區地籍圖重測相關業務及其他上級臨時交辦工作。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轄區(辦公室:臺中市清水區鰲峰里大街路13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依順序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含照片及連絡電話、手機號碼)。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4.相關資格證明文件或其他(專業能力證明,如學分證明、相關證照或訓練合格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 (二)上開文件統一以A4格式裝訂整齊,請於110年11月3日至110年11月10日前(紙本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43654臺中市清水區鰲峰里大街路138號第二課課長收,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地籍圖重測約僱人員職缺」字樣。 (三)個人履歷表電子檔(word檔)並請同時email至yt0226@taichung.gov.tw信箱。 (三)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2名、候補人員最多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不合格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僱用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本案為中央補助款進用之約僱人員,依考核結果於112年續簽一年契約)。 (五)月薪:約僱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4,916元。 (六)工作時間:自8時至17時,彈性上下班時間半小時、彈性上下班時間半小時,中午休息1小時,周休二日。 (七)聯絡電話:04-26237141轉201蔡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