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徵求 技士~2021-03-04

徵才機關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工業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2-05~2021-03-04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不含升官等考試)及格,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工業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者。
2.具有文書處理及電腦軟體(word編排、excel)作業能力。
3.必要時須配合演訓及業務值勤(職務宿舍依規定申請)。
4.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 1.國防資源釋商、國防科技研發動員、辦理「國防產業發展條例配套法規及其他必要措施制(訂)定研修」案。
2.科學技術基本法研議、科技會報(軍通計劃申請)、科技部及其他跨部會事務綜辦。
3.經濟部航空產業發展推動小組及工業合作政策指導會、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投資案審議。
4.軍種建案專案管理(決策指導團隊-OIPT及監審作業整合團隊-WIPT)、作需文件、整體規劃書暨結案報告等審議。
5.軍備會報綜整及國家安全網-715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資源規劃司)
聯絡E-Mail pd@mail.mil.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一律採線上報名(現職應徵人員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於110年3月4日前上傳至「DK:職缺應徵」,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面試)。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5、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6、聯絡人:游婉如,電話:(02)8509-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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