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15~2021-03-31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之工友、技工及駕駛。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品德端正、無不良記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且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三)具備一般電腦文書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公文遞送業務,環境清潔等勞務性工作及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 |
聯絡E-Mail | dog1220@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110年3月31日下午5時00分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20102 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收件人「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總務科」收 ,封面註明「參加工友甄選」,郵寄者以投寄郵戳日期為憑或於期限內持 報名文件親送本署收發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檢附證件:(請繳交A4規格影本,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所附 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者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甄選工友履歷表1份(黏貼最近1年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2.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3.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5.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1份。 6.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份。 7.服務機關移撥同意書正本(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經本署公告錄取 後應繳交原機關同意移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