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稅務局 徵求 約僱人員 (科員職務代理人)~2021-03-15

徵才機關 雲林縣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約僱人員月支280薪點(34,9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 (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1-03-10~2021-03-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二、具有採購相關之專業證照或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三、熟悉Word、Excel等電腦文書操作。
工作項目 一、總務業務(含採購、招標)、財產管理及技工、工友管理等相關業務。二、一般性公文處理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斗六市府文路35號
聯絡E-Mail A73616@ylt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可採「紙本掛號郵寄」或「電子信箱寄送報名資料」兩種方式擇一,無論紙本郵寄或電子信箱寄送皆需備妥下列文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務必詳實填寫)。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紙本掛號郵寄請於110年3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斗六市府文路35號2樓人事室(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電子信箱寄送報名資料者,郵寄信箱A73616@yltb.gov.tw,郵件主旨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姓名」並來電確認,以電子郵件寄達日期為準,紙本郵寄郵戳逾期或電子郵件寄達日期逾期皆不受理。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優、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請假人員請假結束日止(本次請假期間申請至110年10月28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五、受理單位:雲林縣稅務局。聯絡人:張小姐,電話: 05-5323941轉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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