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11~2021-03-19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為原則。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亦可。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統計分析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 協助本所辦理「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毒品犯處遇及社會轉歸轉銜等業務,說明如下: (一)協助推動個案管理。 (二)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 (三)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四)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行政文書處理等事宜。 待遇: (一)錄取人員具學士資格者每月以新臺幣(以下同)33,046元(265俸點)、具碩士資格者每月以34,916元(280俸點)起薪,依「法務部毒品防制基金臨時人員考核要點」第三點辦理年終考核及晉薪。 (二)依行政院頒訂「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核發年終工作獎金。 |
工作地址 | 40852台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文件 一、請檢附: (一)履歷表(空白履歷表請自網址https://reurl.cc/YWV1xX中下載,檔名「應徵毒品犯處遇個案管理師履歷表」,並請貼上本人最近3個月內證件照、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請務必詳述填寫)。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相關考試及格證書或證照影本。 (四)服務(經歷)證明書等相關證件影本。 (五)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二、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依上述編號順序裝訂,並放入信封袋內,彌封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個案管理師及白天聯絡電話。 (一)郵寄者:請於110年3月19日(星期五)前寄至40852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臺中戒治所輔導科收(以郵戳為憑)。 (二)親自送件者:請將上述信封袋,於110年3月19日(星期五)前,上班期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內親送臺中戒治所收發室。 甄選方式 一、文件齊備且學經歷符合需求者,本所將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並於本所全球資訊網公告面試名單。文件不齊或學經歷不符未獲安排面試,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需退件者請自備回郵信封。 二、面試當日並安排電腦文書軟體操作測驗,範圍為word排版操作、excel工作表篩選及儲存格規則操作。 錄取 一、擇優正取1名錄取人員,於面試後1週內公告結果,由本所通知正取人員來所報到簽約,通知報到日未能報到者取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補上。 二、擇優備取2名,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注意事項: (一)應徵者若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列情事(機關首長或機關內各級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予進用。 (二)應徵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不予錄取。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約者,撤銷契約。已領取報酬者並應全額返還。並移送檢察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如有任何甄選問題,請洽本所高心理師,電話 (04)23803642分機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