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徵求 聘用副研究員(9等)~2020-12-28

徵才機關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副研究員(9等)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12-18~2020-12-28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4.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威權象徵處置及不義遺址保存等政策規劃、溝通協調、機關聯繫、政策宣導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註明「可報到日」及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於109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7時前寄送(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信封請註明「應徵威權象徵處理組副研究員」;逾期不予受理。
一、本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二、本職務出缺日:110年1月21日。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告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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