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20-05-2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5-12~2020-05-2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備教育訓練業務推動經驗及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處語言、環境教育等實體訓練業務規劃與執行。
二、實體班期(教師、公務員)學習時數上傳。
三、戶外教學交通車聯繫。
四、班務說明簡報及鐘點費核銷。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E-Mail pstc_9962@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09年5月20日(星期三)以前線上應徵(pstc_9962@mail.taipei.gov.tw)或郵寄應徵資料(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請貼照片、自傳及於末頁親自簽名)2.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專業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資料,以線上傳送或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人事機構收【地址:11693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郵寄者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職務」。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具備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外語檢定資格者尤佳),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註明「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務必貼足郵資)」俾利郵寄,洽詢電話:02-29320212轉550黃組長或330簡人事管理員。
三、約僱辦事員1名(僱用期間:自109年7月31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280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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