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徵求 科員~2026-01-21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15~2026-01-21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
(三) 現(曾)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具3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四) 最近3年考績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人事室(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
聯絡E-Mail sandylin1105@cg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5年01月21日前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銓敘部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檢定合格證書及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 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檢附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 本職缺除正取3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6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方式:02-22399201分機266727,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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