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A650090)~2025-12-1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A650090)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2-09~2025-12-12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土木、水利、建築或環境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1.污水設施相關工作。
2.水利相關計畫、建設及管理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32號)
聯絡E-Mail 1006409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應徵:
(一)通訊報名:檢附資格審查資料,以A4格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工程員約僱職代(A650090)」,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寄(送)達「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6樓)」,逾時恕不受理。
(二)線上報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依步驟提示訊息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上傳資格審查資料,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資格審查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於「簡要自述」欄詳述過去工作經歷之職務及內容,並於「填表人」欄簽名或蓋章。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三)其他與工作相關之經歷證明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面試,並得視甄選成績候補1至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以遞補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若無合適人選時,得予從缺。另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資料。
四、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即無條件解僱。
五、待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8,948元)。
六、聯絡電話:本局人事室溫先生,03-3033688分機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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