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宜蘭縣壯圍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11~2025-12-26 |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Word、Excel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 3.本工作部分包括外勤性質,需親自至受訪家戶或公司(工廠)、行號訪查,因此須具體能、語言、工作熱忱、良好溝通及耐挫能力。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執行各項統計調查之訪查、收表、催詢與管理事項。 2.辦理主計室一般會計事務。 3.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壯圍鄉公所(宜蘭縣壯圍鄉吉祥村壯志路1號) |
| 聯絡E-Mail | zane@mail.e-land.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依序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詳述(含經歷)【空白表可至下方職缺相關附件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參考使用】,末頁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證件影本資料請採用A4規格,並於114年12月26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壯圍鄉公所主計室收(收件地址:263027宜蘭縣壯圍鄉吉祥村壯志路1號)】,封面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如無法聯繫或甄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2.本甄試約用人員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本所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3.待遇:以月薪為新臺幣31,450元僱用,參加勞、健保及勞退提撥金,由每月薪俸扣繳自付額。 4.僱用期間:自115年1月1日(或僱用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服務成績考核優良者得以續僱;僱用原因消失、期限屆滿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所主動通知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聯絡電話:03-9383012轉151,聯絡人: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