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5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13~2026-02-26 |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專科(含)以上之學歷畢業資格者。 2.科系要求:符合護理、心理、社工、公共衛生、健康照護、健康管理、老人照顧、醫療暨健康產業管理、社會福利、兒童福利、生命科學等醫事相關科系專科(含)以上之學歷畢業資格者(有心理衛生、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行政公文文書處理經驗者尤佳)。 3.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機車或汽車(請檢附)。 4.工作經驗:不拘。 5.語文能力要求:台語:良好。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 工作項目 | 辦理心理健康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
| 聯絡E-Mail | hbtcm02428@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方式:一律書面報名,於115年2月26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翁小姐收(分機70609)」,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科員職代)」。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含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並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 (2)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正反面影印)。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 (5)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6)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工作經驗計算至115年1月31日止(需由服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須敘明,請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3)錄取人員請於公告後1個月內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4)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4.其他: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本職缺預估115年4月1日出缺。 (3)聯絡方式:承辦人翁小姐(04)22289111分機7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