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測量助理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測量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3-12~2026-03-16 |
| 資格條件 | 1.具測量工作經驗滿三年以上並檢具證明文件者。 2.高(中)職以上畢業。 3.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違反非都市土地區域計畫法等相關使用規定之取締等業務。 2.測量內業:土地複丈、建物測量申請案件收件、歸檔,定期通知書繕寫寄發,地籍調查表、土地複丈圖、建物測量成果圖之整理歸檔,地段圖、地籍圖謄本繪製,建物測量成果圖影印,地籍公告圖註記,測量儀器之管理,表冊之抄錄、繕寫、統計,協助土地複丈圖、建物測量圖等成果圖之調製,圖根點、界址點坐標、土地、建物面積第一次計算,地籍圖數化、複製、其他測量內業相關工作事項。 3.測量外業:實地測量作業之儀器搬運、整置、障礙物清除,量距、豎菱鏡或標桿,選點,協助申請人(含代理人)埋設界標,記簿及協助辦理地籍調查,對講機攜帶通話暨其他配合測量外業事務性工作事項。 4.地籍圖重測部分:協助辦理地籍調查、實地測量、協助指界及其他配合地籍圖重測內外業事務性工作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
| 聯絡E-Mail | ln10746@mail.e-land.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次進用之測量助理依行政院頒布之工友管理要點「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規定敘薪,原則以工餉第7級150薪點核支薪給約新臺幣3萬6,380元。前述薪給如行政院待遇調整或年度考核後之升級,依前開標準表及支給要點有關規定辦理。 2.意者請以A4格式依序檢附下列文件,於限期內(以郵戳為憑)逕寄或親送至宜蘭縣政府地政處地籍科收(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並請註明應徵「地政處測量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甄試日期、地點及甄試事項,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末頁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文件影本 (4)具測量工作經驗滿三年以上之證明文件 3.甄試方式:本職缺採公開甄試辦理,甄選完畢後,將甄選名單移送本府秘書處辦理擇優任用。未通過甄選者,恕不另行通知。 4.聯絡電話:03-9251000分機1133,聯絡人: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