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徵求 駕駛員~2026-04-15

徵才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員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6-03-12~2026-04-15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駕駛(含技工或工友)。
二、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具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三、品德端正且無不良紀錄。
四、經公立醫療院所體檢合格。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annie824@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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