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徵求 科員~2026-01-12

徵才機關 財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31~2026-01-12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財政、金融、經濟、國際關係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工作經驗3年以上,具國際業務經驗尤佳。
(四)具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租稅、關務、財政合作協定之洽簽、訂定、修正、終止、解釋及執行。
(二)參與國際經濟組織、國際財政組織、國際租稅組織、國際關務組織、多邊開發銀行及其相關會議之處理。
(三)國際財經資訊之蒐集及制度之研究。
(四)其他綜合性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聯絡E-Mail ynliu@mail.mof.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5年1月12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文件影本,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5年1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如親遞者,請送本部收發),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文件影本,郵寄財政部人事處劉先生收(地址:116055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財稅金融職系科員」)。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本部得視需要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後之翌日起3個月內。本職缺為預估缺。如有疑問請電02-23227442,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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