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02~2026-03-27 |
| 資格條件 | (一)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計至報名截止日),性別不拘。 (二)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 未具雙(多)重國籍,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非中國大陸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五) 具法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 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及庭務員職務。 |
| 工作地址 | 臺灣桃園地⽅法院(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2段388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簡章及報名表件下載⽅式:請⾄司法院網站或本院網站「徵⼈啟事」下載。(司法院網址為: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為:http://tyd.judicial.gov.tw/。) (⼆)報名地址:33006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收件⼈:臺灣桃園地⽅法院⼈事室林⼩姐,並於信封註明『報名115年第1次儲備約聘僱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 (三)聯絡電話:(03)3396100轉10042林⼩姐。 (四)依成績順序擇優儲備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自榜示錄取之日起於本院有進用需求時,按甄試成績、所具資格、學歷、經歷及專長等通知聘僱用,候用人員不得異議。另本次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選時得從缺。 |